关于举办2015年普通话诵读比赛的通知
发布人:刘莲辉  发布时间:2015-06-09   浏览次数:23

 关于举办2015年普通话诵读比赛的通知


各系:

    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进一步深入学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不断增强我院大学生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意识与法制意识,院语委会与团委联合举办2015年普通话诵读比赛,旨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质及对祖国语言文字和中华优秀文化的热爱,加深对民族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热爱中国文化,弘扬中华文明。比赛的具体组织由院团委负责、学生处和辅导员协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诵读中华经典,弘扬民族精神

二、参赛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

三、诵读内容

  比赛所用范文统一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选送的诗歌选文

四、诵读形式

  诵读形式分为个人诵读和集体诵读。如需配乐请自行准备。

五、比赛时间

  4月—5月上旬

六、活动步骤

 1.准备阶段

   各系组织发动学生积极参与普通话诵读活动,本着“人人参与”的原则,充分利用班会课或课余时间,指导学生进行诵读练习,并进行个人诵读比赛准备。

2.初赛、复赛及决赛

(1)个人赛:

   初赛:以班级为单位自行组织,选拔优秀者参加各系组织的复赛活动。

复赛:由各系组织,参赛选手为各班选拔的优秀者(名额各系自定),各系将复赛时间统一上报院团委。复赛名单于4月28日前上报院团委。

  (2)集体赛:

各系组织1个参赛队,自行选择篇目,表演形式尽可能多样化。并在4月28日前上报院团委。

决赛:以抽签决定比赛出场顺序,由院团委组织和评选,按照各系参赛人数比例选拔复赛优秀者参赛,个人赛名额另定。个人赛、集体赛决赛时间:5月8日,地点:图文信息楼二楼报告厅。(暂定)

七、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采取统一标准进行评定,按照“普通话水平50%,诵读水平与技巧40%,诵读形式10%”的标准进行评定,具体评分要求见附件1。

八、奖项设置

    比赛分别设个人和集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若干名(名额另定),院语委会颁发奖状。

九、有关要求及说明

    1.本次比赛是今年我院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是推动和促进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系要高度重视此次比赛,认真做好初赛、复赛及选拔参加决赛的各项工作,确保比赛圆满成功。

    2.各系要切实做好比赛前期的宣传工作,及时向院团委报送学生参赛信息及参赛情况(包括图像及文字材料)。比赛结束后,各系部将本次比赛相关材料汇总后一并上报院语委,汇总材料须包括比赛方案(计划)、参赛人数、选拔情况、比赛过程、小结及有关组织工作情况等内容的图像及文字材料。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普通话诵读比赛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评分要求

普通话水平

50%

吐字清晰,发音语音标准,无方言痕迹。

诵读水平与技巧40%

语气、语调、语速与朗诵内容相协调,表达顺畅,感情真挚,富有韵味和感染力,自然大方。

诵读形式

10%

脱稿,可有适当配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