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八届全国推普周语言文字知识竞赛的通知
根据学校“第十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安排”,校语委、教务处、团委决定在十月份举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知识竞赛(以下简称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是全面深入开展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普通话测试的基本措施之一,通过多角度、深层次、多方位的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在校师生树立科学的语言文字观念,进一步提高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法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
二、竞赛形式
1.院系初赛
各院系组织学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网上可下载)、《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宣传手册》(语委印发)等普通话相关材料,在此基础上选拔6名学生组成2个代表队参加学校决赛。
2.学校决赛
各院系派一个代表队参加现场公开赛。现场公开赛采用现场竞答的方式(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语言应用能力展示)进行,内容涉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宣传手册》等。普通话相关材料以及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字音字形判断、语段朗读)等。
三、学校决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11月25日,比赛地点:报告厅。如时间有变化则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1.团体奖:以公开赛成绩计算,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个人奖:个人奖按笔试成绩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遵守国家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大学生基本素质之一。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知识竞赛”活动对提高大学生懂法、守法以及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意义。
2.精心组织。为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而开展的知识竞赛活动,也是教学活动之一。各院系要指定专人(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联络员)负责组织开展此项活动,以确保全校知识竞赛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共青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