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啄木鸟行动”的通知
发布人:刘莲辉  发布时间:2015-12-02   浏览次数:49

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啄木鸟行动”的通知

 

各分团委、学生分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上海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用规范字的氛围,发挥学校在规范用语用字推广活动中的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迎接市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检查。根据校语委和校团委的安排,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定于10月开展语言文字“啄木鸟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行动宗旨

根据《2015年上海中侨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全面提升广大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为迎接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作出积极贡献。

二、行动时间

2015年10月至,组织统一集中开展“啄木鸟行动”。

三、行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依据,全方位检查、规范校内外用字(包括标准汉字和外文)。重点检查:校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校内橱窗、宣传栏、电子屏等环境用字中出现的错别字、不规范的简化字、繁体字、异体字等情况;

“啄木鸟行动”队(组)在行动时需佩戴统一标识,对相关场所用字情况进行检查、拍照、登记等。

四、行动要求

1、加强领导,注重工作的广泛性和实效性。校学生会、校青年志愿协会成立“啄木鸟行动”志愿者服务队,负责协调各项活动的开展,制作统一身份标识,收集相关资料等。各学生分会要建立“啄木鸟行动”小组,每组3名学生组成。志愿者队伍规模约50人左右。校级9人,金贸系12人,管理系9人、艺术系6人,机电系3人,信息系3人,外语系3人,食品系3人。

由相关教师指导,开展具体工作。在开展此项活动时,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2、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实施。各学生分会要组织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语言文字相关的规范要求,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啄木鸟行动”走向社会,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3、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要及时报送“啄木鸟行动”有关典型案例,校学生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将上报校语委和校团委对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

1.《不规范用字调查拍摄登记表》

2.《不规范用字情况汇总表》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5年9月26日

 

 

 

 

                            不规范用字调查拍摄登记表

 

行动小组:            指导教师: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拍摄时间、地点:

被拍摄单位:

不规范用字:

 

 

 

 

正确写法:

 

 

 

相关问题照片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啄木鸟行动”志愿者服务队  制

不规范用字整改情况汇总表

行动小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被调查单位

调查地段

不规范用字

规范用字

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