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开展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顾幽雅  发布时间:2018-04-09   浏览次数:16

0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

沪语测〔20185

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关于印发

2018年上海市开展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高校,各区、浦东新区语委: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国家语委有关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要求,以及上海市教委、语委2018年工作要点,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制订了《2018年上海市开展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方案》。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组织好自愿参测人员的报名、培训、考务等相关工作。

附件:2018年上海市开展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方案

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

201835

附件:

2018年上海市开展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2018年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部署,以及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发的《2018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中关于“继续推进相关人员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的工作要求,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市语测中心”)按照“自愿参测、有序推进、规范组织”的工作指导思想,制订了2018年上海市开展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有序推进本市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组织多所高校和全部区参与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参测人数计划1万人。

(二)完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管理系统,大力提升测试管理、培训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二、工作部署

(一)开展预报名工作

3月底前,各参测单位将本年度预估参测数报市语测中心。

上半年市语测中心将根据预报名人数确定今年全市的考点数,报名人数较少的单位将不再设考点,采取就近考点参测的原则。

(二)组织测试报名与收费

各参测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测试报名与收费工作,截止日期为920日。报名工作完成后,请汇总好报名人数及教材数报市语测中心,并将报名费及书费统一划至市语测中心账户。订购书数超过50本的单位,市语测中心将根据指定日期安排出版社送书上门。

(三)召开测前相关准备会议

1.考点考务工作培训会:11月上旬,对2018年各考点负责人进行考试流程、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等操作规程培训;

2.巡考工作培训会:测前1周,对巡考员进行培训,明确测试当日巡考职责、任务和纪律。

(四)落实测试准备工作

1.发放应试人准考证。测前1~2周,各参测单位根据要求打印并发放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准考证。

2.测试管理。提前做好考点、考场布置工作以及考务人员培训,并按照测试操作规程严格施测与管理。

(五)组织阅卷评分

1.组织人工阅卷。阅卷前,各单位派2-3名教师参与阅卷。市语测中心将对阅卷人员进行阅卷培训,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进行阅卷。

2.组织答题卡计算机阅卷。阅卷工作将在测后2周内完成,并及时通过指定保密渠道将阅卷结果上报国家测试实施机构完成成绩计算与导出。

(六)发放证书

1.市语测中心在取得国家测试实施机构下发的考生成绩后会及时制作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一般在第二年4月底下发证书。

2.各参测单位接到领证通知后,请及时至市语测中心领取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发放给考生。发放证书时,应查验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履行签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