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校园用语管理制度(暂行)
为了提高我校广大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积极推进对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同时把语言文字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渗透到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中去。现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用语管理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常规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都使用普通话,教学区内交流使用普通话。
3.学校教师和学生在会议上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学校校名、宣传标语、标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各级网站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3. 学校网站、校报、微信、微博等须规范用字,不能使用繁体字。
4.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邀请函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5.公文、校报、讲话稿、教案、试卷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6.板书用字符合规范要求。
7.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8.学生能自觉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